
在台灣有著「地方創生教母」之稱的台灣地方創生基金會董事長、也是前國發會主委的陳美伶,擁有深厚的法律背景及豐富的政府經歷。曾以高考法制人員第一名成績進入法務部服務,後來歷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副秘書長等重要公職。
陳美伶在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負責研擬並推動同婚法案,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隨後,在擔任國發會主委時,進一步推動地方創生計畫,致力於解決台灣高齡少子化及城鄉發展不均的問題,讓地方創生成為台灣發展的新亮點。在卸下公職之後,陳美伶全心投入地方創生的營造與培育,繼續推動台灣各地的發展與活力。
台灣美國商會出版及公共關係部經理黃冠臻特別與陳美伶董事長進行了深入對談,討論她如何運用公家機關的經驗轉向推動地方創生,並分享她在領導不同創新計畫中的挑戰與成就。以下為本次的專訪摘要。
您當初是什麼契機投入政府體系工作?
我是學法律的,在台灣,許多具有法律背景的人都會選擇進入政府部門工作。一方面是因為我自己的個性比較不那麼外向,另外一方面則是在當時的年代,公部門工作相對穩定、也能兼顧家庭,於是我就參加國家考試,並進入法務部工作,負責法律的研擬與修正,一待就是22年。在那之後,我也不像傳統的司法人員往檢察官的方向發展,反而是選擇其他的政務職,先從地方、再到中央,並在國發會之後,卸下我的公職身份。回頭看我擔任公職的這40年間,見證了國家的成長發展,也算是非常豐富的生涯歷程。
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您是受到甚麼啟發,而推動「地方創生」政策?您認為這項政策目前最成功的部分是什麼?又有哪些挑戰?
在我剛接任國發會主委時,台灣的「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已經推行了20幾年,但偏鄉與都市的城鄉落差依舊非常的大。加上2017年,台灣的人口結構出現了明顯警訊,出生率大幅降低、人口老化加劇,若我們沒有去做些改變,台灣的偏鄉將面臨嚴重的衰退,甚至沒落。而人口結構的變化也會導致人才短缺,進而影響國家整體的競爭力。我認為這樣的情況不再只是國土發展問題,而是國家安全問題,因此,我對行政院提出推動地方創生的政策,希望讓地方能夠活化,吸引年輕人回到鄉發展,提升地方的自我發展能力。
日本和台灣面臨相似的挑戰,早在台灣之前,他們就已經啟動了地方創生計畫。台灣在初期參考許多日本的案例,但我們在實際走訪各地後,認為台灣必須發展出適合自己特色的方式。與日本由專門機構主導不同,台灣採取了由地方單位主導規劃執行,再由國發會進行跨部會協調整合的做法,這樣才能確保整體計畫能夠高效運作。
地方創生最成功的部分,在於我們把地方擾動了起來,讓當地社區的人們都能重新找回對自己家鄉的認同感與歸屬感,並有意識的想投入地方創生,為地方創造機會。然而,地方創生計畫的成功,並非僅依靠政府投入資金、或將地方的成功複製,更重要的是要有合適的政策支持與地方社會的共同努力,以及實際聆聽地方的需求與困境,這仍然是一個長期的挑戰。
為甚麼決定在離開公職後創立「台灣地方創生基金會」?您有哪些長期目標與發展計畫?
基金會其實是個意外。當時在國發會期間,我走訪了22個鄉鎮縣市,和許多地方的夥伴培養了革命情感,我希望即便卸下公職,仍然能夠保持這樣互動的溫度,地方的計畫也能持續推動。相較於政府單位,民間的組織更容易將大家串聯一起,也因此在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台灣地方創生基金會。
地方創生最重要的一個核心,就是讓地方能有剛剛好的發展,讓人民有足夠的就業機會能好好生活。對於這些地方夥伴而言,基金會比較像是個平台,除了提供可發揮的舞台之外,也協助連結他們需要的資源,或是給予他們需要的協助。例如像是基金會就串接了地方夥伴們與台灣美國商會,讓企業與地方青年彼此學習,並開啟未來合作的可能機會,進一步提升台灣的整體競爭力。
另外,地方創生在推動的時候,正好全世界都聚焦在永續發展的議題。因此,我們期望夥伴們在規劃地方創生計畫或創業時,也能夠結合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 (SDGs),制定長遠的計畫,並落實在生活實踐中,讓地方發展能夠永續。
地方創生需要各方的合作,您認為應該如何建立信任?在面對複雜情境,又如何促進不同利害關係人間的溝通與合作?
最重要的事情,一定是聆聽,你必須要很勤勞的走入地方,與地方的人互動,也就是我們台語說的「盤撋」(puânn-nuá),來建立彼此的信任感,這樣當你提出方法或者意見,即便彼此看法不見得相同,但有了足夠的信任感,大家才能夠開誠布公地討論。這樣的信任,是推動地方創生工作的基礎。
在聆聽不同意見後,你也必須要有判斷能力,找到可行的解決方式。我一直相信「做中學」,並從這些過程中累積經驗,透過這些經歷,我們才能有效地促進各方合作,達成共同目標。
您曾與台灣美國商會合作多次,如何看待商會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角色與影響?對商會的產業委員會,您又有什麼建議,能幫助他們與政府建立更好的互動?
我認為台灣美國商會代表外國企業對政府所提出的許多建言,都有協助到台灣的發展。像是許多法規在制定初期,負責的公務人員並不了解企業實際遇到的問題,但透過商會提供如白皮書的建議,不僅反應了外商的需求,也有助於政府解決問題,或是做法規上的修改。
另外,公務人員也可能無法完全理解外籍人士在台灣生活所遇到的困難,導致政策在制定過程中未能充分考慮到部分需求。然而,透過美國商會作為橋樑,政府能夠更深入了解一些修改的必要性,並根據商會提出的見解進行政策調整,從而使台灣成為一個對外國人更友善的環境。
當然,我會建議商會的產業委員會多跟中階政府公務員進行互動、交換意見,而非等到跨部會整合時才去將議題提出來討論。與中階公務員保持良好的互動與溝通,不僅在討論時能更有效率,也能夠讓負責的公務員有意識的去執行,並提出改進建議,這樣才能確保政策更加貼近企業需求。

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期間,您推動同婚專法時面對哪些挑戰?如何平衡不同社會聲音並推動改革?
我在法務部的時候,負責研究台灣婚姻法的修訂。當時,台灣的民法仍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及男尊女卑觀念的影響。我一邊參考國外的案例、一邊進行法規修訂,同時國內也有一些團體開始提出修法的呼聲。後來,由於調職的關係,時任行政院長林全指派我成立專案小組,負責針對同婚合法化進行修法,回應大法官的釋憲解釋。
一開始真的挺困難的,因為贊成與反對雙方都有許多不同的聲音,我只能以法律的角度去看同婚的議題對台灣法規會有怎樣的衝擊,並且持平看待所謂的性別平權。我當然希望我們符合世界的潮流,但溝通真的並不是那麼容易。很幸運的是,台灣是一個多元的社會,在經歷非常多的討論之後,推動的過程也就慢慢沒那麼的激烈。當然,有些反對人士仍有許多堅持和執著,那整個專案小組及執政團隊就是盡力找到解決方法,來回應這些反對的聲音。我們希望用正確的訊息,讓反對者能夠敞開心胸去看一個可能的趨勢,然後尊重大家的共識。即便過程很辛苦,我仍覺得非常的感動,也深深敬佩台灣能夠尊重彼此的民主價值。
從中央政策到基層實務,您如何在「上而下」的政策與「下而上」的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我覺得要平衡「上而下」的政策和「下而上」的需求,其實最重要的就是要從基層了解真實的情況。過去很多政策都是中央決定後直接推下來,可是這樣的方式常常會讓民眾感覺不到政策的實際效益,像是大家說的「無感施政」,因為他們覺得政策並沒有解決他們真實的問題。這樣不僅讓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挑戰,還會讓資源浪費,最終也可能導致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缺乏。
相反的,如果能夠從地方開始了解他們的需求,才真的能夠看到問題,也才能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法。所以我一直強調聆聽,然後把這些反饋帶進政策裡。像我們和地方夥伴合作時,我也會鼓勵他們思考自己做這些事情的初心是什麼,而不是單純的幫公務員完成結案核銷。這樣不但能避免浪費時間和資源,也能確保真正能夠達成地方的發展目標。
您如何在工作與生活中取得平衡呢?
離開公部門之後,工作已經變成我生活的一部份,我每次去不同的鄉鎮拜訪時,也像是在拜訪老朋友們一樣,完全沒有覺得自己是在工作中,反而很享受。當然有時候如果有些自己的空檔時間時,我會去山裡走走,讓自己放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