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對氣候變遷嚴峻挑戰,世界各國無不設法推出創新政策,以期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雙重任務。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即屬這類政策,它凸顯出環境永續、貿易策略的匯聚融合。不過,也有人擔憂《清潔競爭法案》某些細節,與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範可能互相牴觸。
毋庸置疑,CCA顯示美國在面臨氣候變遷時促進永續發展的主動立場。它針對環境挑戰做出回應,能幫助美國企業,使他們比某些環保意識較弱的外國企業更具競爭優勢。CCA要促進美國在氣候、貿易政策上與全球盟友協調一致,達成國際合作,共同因應氣候議題,減少對外國輸入能源的依賴。
一如「美國行動論壇」所指出,《清潔競爭法案》的結構,尤其是它對碳密集型產品的課稅措施,可能與「最惠國待遇」、「不歧視」等WTO基本原則有所扞格。這些源於WTO前身「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原則,長期都是建構國際貿易的重要柱石。
當WTO成員國產品銷往美國時,須承擔比「最惠國待遇」更高昂的關稅,就不免引起疑慮。而且碳集中型產業佔比高於美國的國家,也可能面臨不符比例的高額碳稅,引起貿易爭端。因此,有必要在應付氣候挑戰、遵循WTO規範之間,審慎維持平衡。
投入氣候行動也推展貿易政策的美國,如何有效施行CCA等碳稅機制,至關重要。由於「碳邊境調整機制」及CCA尚未經歷WTO爭端解決小組的審議過程,必會衍生法規遵循問題。要掌握環保目標、貿易承諾之間的微妙聯繫,有賴於細膩評估,與國際夥伴保持互動。
對於在台灣營運的國際企業,CCA的後續效應可能帶來額外的複雜性。隨著《氣候變遷因應法》即將上路,企業要考量國內、國際的碳費會怎樣影響公司營運、供應鏈及競爭力。
CCA讓低度開發國家享有豁免遵循的特殊待遇,合乎國際常態,但台灣不屬豁免對象也是顯而易見。這顯示台灣擬定氣候相關立法時,有必要全面考量貿易關係。
對台灣而言,要繼續前進少不了協商。《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國內碳費徵收,可能影響企業如何因應國際碳稅機制。台灣與歐盟、美國合作的相關討論,有助減少雙重課稅風險,能塑造對產業發展更有利環境。
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能在各自地方據點支持永續發展。好比CoolCalifornia.org這類計畫,就提供中小企業提昇能源效率的實際解決方案,也強調攜手合作達成氣候目標的重要性。
要在貿易、氣候目標之間取得平衡,靈活的政策、與國際夥伴持續對話,以及對經濟繁榮與環境管理的全力投入,都不可或缺。CCA的效應會日益明顯,邁向永續未來的旅程,也將變成全球協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