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灣的外籍身心障礙者不僅面臨歧視,相關福利的管道亦有限,因此社運人士與非營利組織發起行動,爭取平權與認同。
7月某天,國營媒體TaiwanPlus播出一則4分鐘的新聞專題,讓觀眾看了無不動容,在推特上深受迴響。專題標題為「外籍人士爭取身障平權」,聚焦在長住台灣的英國籍企業顧問白定能(Michael Boyden)。他在4年前被診斷出罹患非典型帕金森式症(atypical parkinsonism),這種病症會攻擊患者的大腦與神經系統,病程比一般帕金森氏症更快。
影片中,白定能躺在床上,無法行動或說話,必須靠台灣籍妻子侯凱蒂(Katy Ho;音譯)照料。只見她拿靠枕支撐白的身體,用注射器餵食,隨後小心翼翼把他搬到輪椅,輕輕往他的臉頰一親。她強忍住淚水,說白從1989年遷居來台,卻因為不是台灣人而無法申請身心障礙福利。就醫不便、醫療設備沒有補助、無法申請喘息服務,都為他們家人帶來沉重壓力。
除了白定能之外,社運人士還提出許多類似案例,為台灣的外籍身心障礙者爭取權利。這樣的訴求正逢台灣積極勾勒就業願景之際。為了緩解人力迅速減少的問題,台灣計畫在未來10年引進40萬名外籍人才。
然而,有些政策對外籍人士存在差別待遇,例如無法取得身心障礙服務,或針對某些醫療保健措施設限,都會讓有意搬到台灣的外籍人士不知如何解讀。比方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國中女學生全面公費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但外籍人士的女兒卻不符合資格。
推廣台灣國際化的非營利組織台灣全球連結發展協會(Crossroads),是倡導身心障礙平權的領頭羊機構。
「我們很驚訝,台灣理應是重視人權的國家,又是民主模範生,竟然對移民的對待卻有這麼大的疏漏,尤其有些人在這裡已經納稅10幾、20年了。」協會秘書長張代偉說。
問題就出在,在台灣要取得身心障礙服務,必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這是你的通行證與身份,可以證明你是身心障礙者。」張說:「少了這項證明,就無法正式享有服務。就算你坐了輪椅,明顯身障,還是不符合法律的認定。」
身心障礙證明由戶政事務所核發,因此只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唯一的例外是日籍人士。約在20年前,在日本的台灣人得以免費取得當地的身心障礙服務,但在台日籍人士卻沒有同樣的權益,因此向台灣抗議不公平待遇。Crossroads常務理事陳怡光指出,如今日籍身心障礙者只要到居住地戶政事務所,繳交證明符合資格的行政先例(Executive Precedent),就能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陳說,台灣也能提供同樣權益給所有外籍人士,而不必通過新法或改革舊法,「相關法規並沒有提到是否納入或排除外籍人士,因此衛福部可以自行決定。」
今年3月,Crossroads發起一項宣導活動,呼籲給予外籍人士同等的身心障礙福利。隨後這幾個月,衛福部已開始考慮給予身心障礙證明給外籍人士,前提是台灣民眾在對方國家也能取得身心障礙證明。陳怡光說,當初對在台日籍人士的決定相對簡單,因為日本跟台灣一樣,也採用身心障礙證明系統,易於執行互惠原則。
但對於證明系統迥異於台灣的國家,互惠的界定相對複雜。陳說,衛福部與數十國交涉時,堅持取得身心障礙權益的細節,反而造成協商停滯,遲遲無法解決問題。儘管如此,Crossroads已成功遊說立法委員,在5月通過的社會福利基本法納入相關附件,給予衛福部6個月的時間解決互惠議題。
「有關部會亦提議修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將於秋季會期審議。」陳說。倘若修正案順利通過,在台居住至少10年的外籍人士將有資格申請身心障礙證明。
爭取認同大不易
從加拿大來台經商、倡導身心障礙權益的馬凱莉(Carrie Kellenberger),與Crossroads合作發起身心障礙福利平權活動。她與夫婿自2006年便住在台灣,這幾十年來,她病痛纏身,患有脊椎關節炎與纖維肌痛症(一種造成疼痛與倦怠的慢性病)等病症,因此常常只能坐在輪椅,先生成了她的全職照護者。
馬凱莉說,拿到身心障礙證明可以「改變我們的生活」。首先,她這樣就能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證。少了停車證,每次到醫院都是壓力,因為車停在人潮來來往往的大門口,她要費力下車、坐上輪椅,然後等先生去停車。
身心障礙者證明也會補助輪椅等醫療設備。「對長期病痛的身心障礙者而言,不管住在哪個國家,相關支出都非常高昂,但在台灣特別嚴重,因為什麼東西都需要自己掏腰包,像是電動代步車、止痛藥、長時間看病的停車費、無障礙計程車從400元起跳……這些只是冰山的一角。」馬凱莉說。
但錢不是唯一的問題。外籍身心障礙者提到,就算他們住在台灣多年,納稅貢獻台灣經濟,但制度面的歧視讓他們覺得被忽略或有如隱形人。
來自南非、創辦台灣創業家聚會(Taiwan Impact Entrepreneurs)的克拉克(Andrew Klerck),認為這種歧視很污辱人。「讓人覺得自己是二等公民。」失明逾10年的克拉克說:「受到這樣的對待,有時會影響你的精神狀態。」
克拉克在2005年來台,斷斷續續在台灣住了8年,他點出沒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荒謬之處,例如他家附近有個繁忙的十字路口,相關單位卻無法安裝盲人輔助裝置。此外,克拉克在台灣一家盲人非營利組織擔任志工,針對輔助科技為視障朋友演講,但自己卻因為沒有身心障礙者證明,而無法參與同一家組織的其他課程。
馬凱利說,如果能拿到身心障礙證明,也代表政府正式承認她的病症與生活難題。「台灣是我的家。我希望政府能明白這點,看到我們這些人的貢獻,也看到我們此刻很需要協助。」
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無法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與《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儘管如此,Crossroads的陳怡光強調,台灣已頒布相關法律,指出會遵守公約規定。
「也就是說,我們表明要成為尊重人權的國家、要照顧每一個人。」他說:「國際公約國內法化,效力跟立法院制訂的法律一樣,所以衛福部的現行做法是違反法規。」
排除在外的成本
提供身心障礙服務給外籍人士勢必要動用經費,但不提供也會為整體社會帶來其他成本。「重點不只是久病患者或身心障礙者而已。」克拉克說。「他們的家人很多都是台灣人」,面臨龐大的財務與情緒壓力。
如果無法取得服務,外籍身心障礙者與他們的配偶可能減少工作量、甚至辭職。
張代偉說,將外籍人士排除在身心障礙福利保障之外,會帶來長期後續影響,Crossroads正在呼籲政府三思。「身心障礙者如果得不到支援、被制度忽視和拒絕,病情只會愈來愈糟糕,最後增加健保體系的成本,因為政府不願意照顧弱勢族群。」
但這個觀念有待跟一般大眾溝通。針對移民編列預算,往往觸動政治敏感神經。政治人物有選票顧慮,可能不願意發起吃力不討好的變革。
殷鑑不遠,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在2017年試辦補助外籍人士取得「暴露前預防性投藥」(PrEP),藉此防止愛滋病毒傳播,但遲遲無法得到核准。疾管署慢性傳染病組副組長詹珮君醫生說,儘管多數外籍人士也是納稅義務人,但這項計畫卻遭到民眾強烈反對,不願意政府花錢在外國人身上。
約在同時,社會保守勢力崛起,反對同婚合法化。「有人反對同婚,說這樣會把愛滋病毒帶來台灣。」詹醫師說。在2015年2月修法之前,外國人如果希望來台工作或讀書,甚至必須事先檢驗愛滋病毒,陽性者會遭驅除出境或拒絕入境。
到了2017年,同婚議題引發高度爭議,詹醫師的慢性傳染病組只好暫緩PrEP試辦計畫一年,直到2018年第3季才再度啟動,結果成功降低感染病例。
台灣的愛滋感染者能夠免費接受反轉錄病毒療法(ART),但外籍人士前兩年必須自費,第三年才由健保開始給付,但外籍人士若與台灣民眾有健保,理論上應該享有一樣的健保服務。根據健康宣導組織台灣新滋識同盟(HIV Education and Research Taiwan),自費愛滋療法每個月平均要13,200元。
詹醫師指出,ART與PrEP都有助於大幅降低台灣的愛滋感染率。「抗愛滋藥物不僅可以幫助患者,也能降低病毒傳播與減輕健保負擔,因為病患能夠減輕病況。」她說。2022年,台灣新增愛滋病例達1,069人,低於2017年的2,503人。
詹醫師說,台灣正在朝全面提供抗愛滋藥物給外籍人士的方向努力。身心障礙權益卻並非如此。許多外籍身心障礙者說,這樣的歧視讓他們反省來台定居的決定。
美國籍的哈特(Meagunn Hart)在2009年與丈夫搬遷來台,兩歲女兒患有腦性麻痺。她的女兒雖然在台灣出生,卻不是台灣公民,因此無法申請居家照顧人員、取得矯正器補助,或就讀招收身心障礙者的幼兒園。
哈特說,因為女兒沒有身心障礙證明,醫院甚至無法向家長說明哪裡可以取得矯正器。每副輔具要價4千到6千元不等;小孩愈長愈大,輔具也要定期更換。倘若情況沒有改善,他們可能不得不舉家搬離台灣。
「我女兒在這裡土生土長。」哈特說:「可以說是台灣人了,就算沒有公民資格,但這裡是她的家。現在情況還不明顯,但等她愈長愈大,就會開始注意到她受到不同的待遇。因為她的身體障礙,每個人會用不同的方式對待他,但她又得不到台灣人應有的權益,所以會受到更不一樣的對待,等於是遭到雙重排斥,到時我們家可能只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