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簽署美台租稅協定了

上個月初,美國六位跨黨派參議員(民主黨、共和黨各三位)提出決議案,敦促拜登政府與台灣展開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談判。決議文中特別強調台灣美國商會於其 2022 年度白皮書對此類協定的支持。

事實上,美國商會大約 15 年前即主張締結美台雙邊租稅協定 (bilateral tax agreement, BTA),當時時任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楊甦棣 (Stephen Young) 在商會謝年飯上的演講首度提出 BTA 的想法。楊處長將此倡議視為進一步加強雙邊經濟關係所須努力的必要措施。

然而,該倡議在當時不太受重視。主要阻礙之一是台灣和美國之間缺乏正式的外交關係,也就是說這個協定無法比照正常情況視為條約。而華府似乎對於挑戰新路線以繞開憲法障礙興致缺缺。因此,美國商會長期以來將此議題擱置一旁。

所幸過去幾年間,整體環境有顯著變化,BTA 發展潛勢也有所不同。一個不同之處在於,台灣公司對於赴美投資的興趣日益濃厚,而美國政府透過商務部的 SelectUSA 計劃更加鼓勵此類外國投資,以促進國內製造業發展和創造就業機會。儘管該計劃相當成功地吸引了台灣投資,但對於許多潛在投資者而言,租稅影響仍是首要考量因素。BTA 將有助於消除大量疑慮。

同時,在台灣經營的美商公司,尤其是關鍵科技業公司,股息和權利金等收入受到雙重課稅。此外,過去兩年期間,美國商會白皮書半導體和稅務章節皆指出,雙重課稅的潛在影響導致美商公司避而不從台灣代工製造商直接向美國終端客戶發貨,因而延長供應鏈,徒增不便。

地緣政治因素確實也促使美國當局(尤其是國會的台灣支持者)尋求新方法來拉近兩個經濟體,同時避免觸及可能激怒中國的敏感領域。在此前提下,採用租稅協定能避免爭議,且有可靠論據支持。正如參議院決議案中所解釋,美國已經與 66 個國家維持租稅協定,而台灣與 34 個國家有類似的協定。台灣一直以來名列美國前 10 大貿易夥伴,卻是其中唯一沒有與美國制定避免雙重課稅機制的國家。

美國財政部長珍妮特·葉倫在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小組委員會聽證會上承認,美國與台灣之間缺乏稅收協定是「非常重大的問題」,拜登政府將尋求方法解決這個問題。在首次提出這個想法15年後,台灣美國商會敦促美國政府迅速推進以實現此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