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臺雙方於8月17日宣布《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將於今年秋季開始。談判將涵蓋11個貿易領域,包括貿易便捷化、良好法規實務、反貪腐、中小企業、農業、設立標準、勞動、環境、國有企業、非市場政策與實務以及數位貿易。
美國的貿易夥伴意識到數位經濟所牽扯的利益。許多夥伴業已加入中國為首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中國與南韓於去年申請加入《數位經濟夥伴協定》(DEPA),成員已包含紐西蘭、智利和新加坡。此框架可緊密整合數位經濟,將美國排除在外,且協定內容可能大多反應中國的利益主張。
未來幾年將決定美國究竟會成為東亞及東南亞數位經濟和貿易政策的規則制定者抑或服從者。因此,拜登政府應在印太地區發表並宣揚網路治理的願景,而21世紀貿易倡議是在此區域樹立數位貿易黃金標準的理想機會。臺灣近期成立數位發展部,且有完善的資安法規以及電子化政府計畫。有鑑於此,臺灣實為定立數位標準的最佳夥伴。
為了鞏固合作,21世紀貿易倡議至少必須涵蓋數位貿易法規和標準,支援美臺之間的貿易和商務拓展。雙方將能在建立健全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外,創建強大的互信合作模式,這將為美國經濟帶來直接利益,並確保臺灣的繁榮和安全。在制定計劃的框架和方向時 ,各方應遵循由來已久的貿易原則,包含反歧視、透明、開放和互通性。此項倡議最重要的是納入一套具拘束力和執行效力的核心高品質數位經濟法規,把承諾付諸實行。
這是雙邊政府推動數位貿易協議的良機,未來可供更多國際協定參考。該協議也能透過實施在地化、彈性、包容且有利於員工和中小企業的法規,促進美臺貿易背後的數位工具推手之發展。
21世紀是網路世代。網際網路與其他數位科技位居要角,強化並支援了全球各行各業的經濟發展。為了使美臺能成功促成「高標準且富有意義的經濟結果」,數位貿易必須列為優先事項並加以規管,才稱得上是健全的數位貿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