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跨國藥廠而言,台灣是亞太區頗具吸引力的投資標的。在科學、科技、工程、數學等領域,台灣人才濟濟。在醫藥臨床試驗、產官學合作、先進生技相關資通訊產業,台灣也擁有完備專業能力、良好環境。這些年來,十幾家國際主要藥廠大舉在台投資,推動研發工作。
這些由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IRPMA)所代表的國際藥廠,也與台灣政府有多方合作,建立緊密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共同推動人才發展、新創育成、數位及精準醫療、公共衛生。IRPMA及會員企業都認為,台灣有潛力成為亞太生技製藥研發創新重鎮,但醫療體系有些地方仍待改善。
IRPMA長期關注的議題之一,是健保新藥給付。在台灣健保的單一支付者制度下,是由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決定新藥納入健保給付的價格。會議成員包括主管機關、醫院協會、藥廠,以及病友團體代表(僅列席旁聽)。
然而新藥給付常受限於健保總額支付制度。IRPMA指出,現行制度難以有效支持跨國藥廠將最先進藥品、治療方法引進台灣。常看到共同擬定會議所決定的新藥給付價格過低,藥廠無法接受,迫使新藥延後上市,甚至完全放棄在台灣上市。
IRPMA秘書長林慧芳表示,藥廠會有這種決策,與新藥研發高額成本有關。平均而言,新藥從研發到上市需要費時15年,其中包括費時約6、7年的藥品成分探索、安全和療效評估,以及可能花上7至13年的臨床試驗、費時約一年的上市前查驗申請,研發總成本可能超過69億美元。目前健保給付制度,過份專注於成本管控,忽略研發新藥所需的時間、財務、人力等各種投入。
「全民健保應該把病人需求擺第一位,」林慧芳說:「但許多台灣病人難以取得應得的創新藥物,或者要忍受新藥納入給付與真正上市之間的時間差。」
林慧芳說,要改善問題,台灣可參考某些單一支付者國家的有效作法,這包括建立風險分攤機制,或稱「新增藥品給付協議」(MEA),在協議條件之下,減少創新藥品納保的不確定性。雖然衛福部已自2018年採行這種協議,但其中分攤風險、公平保障各方權益的機制尚未健全。
IRPMA倡議多年的另一種作法,是民眾部分負擔,亦即提高由病人自行負擔的藥費,讓病人及早取得挽救生命的療法、藥品。
林慧芳補充說,採行單一支付者制度的英國、澳洲等國,都有比較多元的藥品給付財源,而非如台灣這樣倚賴不足以應付所有醫療需求的總額預算。新經費來源,可能包括創業家、稅收及IRPMA會員企業。
她說,受新冠疫情影響,在新冠病毒療法、疫苗開發上扮演要角的跨國藥廠,如今更受矚目,贏得許多好評。這也促使各藥廠重新檢視供應鏈結構。擁有世界知名科技產業、研發實力堅強的台灣,有機會成為供應鏈重整的關鍵一環。
此外,林慧芳指出,政府現在確實很重視醫藥領域的研發投資。但她強調,IRPMA仍期盼在藥品開發投資上,國際、國內之間達成更好平衡。「台灣要自主研發藥品,不能只看國內市場,」她說:「必須追求在世界各國市場上市,而IRPMA會員企業能幫助台廠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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