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在職涯最艱難的時期,首度向布萊德・史密斯(Brad Smith)尋求建議。二十年過去了,從未停止。
史密斯於一九九三年加入微軟的法務團隊,但是我們直到一九九〇年代末期才真正熟識,當時美國政府控告微軟違反反壟斷法,我和他日以繼夜地並肩合作。我馬上就發現他是極富深度思想的人,我喜歡他的為人,也信任他的專業判斷。
訴訟期間,史密斯為微軟制定法律策略。訴訟後,他又做出一項同等重要的貢獻:徹底改革微軟的企業文化與策略,這些改革便是本書的核心。
早期的微軟鮮少與聯邦政府溝通,從前的我也為此得意洋洋,不時向人宣揚道:「我們這麼成功,但是在華府連辦公室都沒有,這樣是不是棒極了?」然而,經歷反壟斷法訴訟的痛苦與掙扎後,我才明白這樣的立場並不明智。
訴訟案和解後,史密斯主張微軟必須改變策略,並說服我及許多微軟同仁,還向我們說明改變方法。史密斯是律師,不是軟體工程師,他雖然很懂科技,但是思維和我們不同(這是稱讚)。他認為微軟必須花更多時間和精力,與政府、商業夥伴,甚至是競爭者等各方利害關係人溝通。史密斯的理想不只是為了微軟本身的利益,他明白科技與影響科技的政策的政策有多麽重要,因此他斷定,置身事外不只對微軟不好,更會對整個產業不利。雖然有時我們必須單打獨鬥,但在許多時候——面對人工智慧、臉部辨識與網路安全疑慮時,團結合作能帶來很多的好處。
史密斯在本書中主張,有時如果政府介入並加強監管,對大家來說都有好處。(史密斯明白,一位企業主管出面呼籲政府加強而非減少監管是很諷刺的事。)他知道微軟和其他科技公司必須深入與歐洲、美國及其他國家政治領袖溝通,我也不能再得意地誇耀微軟在華府沒有設置據點。
今日史密斯的願景更顯重要,世界各國政府都在仔細審視科技公司與科技業,這些企業的科技如何為人所使用?這些科技產生何種影響?科技公司肩負什麼責任?政府與社會如何面對這些議題?儘管這些問題與我們在二十年前面對的不同,但是史密斯當年的洞見搬到今天仍然適用。
例如,臉部辨識技術雖然現在尚未成為大眾討論的焦點,但是未來必將如此。研發臉部辨識技術的軟體公司應在技術使用上加諸何種限制?科技業如何面對這項技術?政府又要制定哪些法規?
史密斯率先預測到這些問題將會浮現,並建立夥伴關係進行討論。科技業必須團結,與客戶及各國政府合作。當然,要說服所有人都加入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絕不能放任不管。
比爾・蓋茲
2019年4月
註:摘錄自《未來科技的15道難題》前言,本書中譯版由商週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