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銀經商環境評比

獲得信貸指標排名低落,拖累台灣整體名次。

世界銀行日前發表針對全球190個國家與經濟體進行的《2020年經商環境》調查報告,台灣在獲得信貸相關法律權利的表現欠佳,拉低整體名次。在前述最新版報告中,台灣的總排名較去年倒退兩名,降至第15名,與2018年持平。

這項年度調查針對10項指標的實際情況進行評比,包括開辦企業、申請建築許可、電力取得、財產登記、獲得信貸、保護少數股東、繳納稅款、跨境貿易、執行契約,以及債務清理。

台灣在其中8項指標名列前40名,其中表現最佳的是衡量申請興建倉庫所需時間與成本的「申請建築許可」,獲得第6名。台灣表現特別優異的指標還有名列第9的「電力取得」,以及位居11名的「執行契約」。

一如往年情況,台灣表現最差的是「獲得信貸」,尤其是有關擔保和破產法律促進借貸便利度的效果部分。該指標中的許多項目都涉及是否有「浮動抵押」制度,讓債權人能在公司的動產基金中取得證券化形式的債權。法律專家表示,相較於台灣等大陸法系司法轄區,浮動抵押在英美法系司法轄區更為普遍;不過台灣在此指標中的排名,低於日本、南韓和中國等亞洲的其他大陸法系國家。

事實上,台灣在此指標的排名持續下滑,從2018年第90名、去年的99名,降至最新版報告中的104名,因為其他排名上升的經濟體已超越台灣。

和多數國際競爭力調查不同的是,《經商環境》調查著重於特定法規的實際影響,尤其是對於在該經濟體中最大商業城市(在台灣個案中為台北)營運的中小企業的影響。

進行《經商環境》調查時,須仰賴包括法律專家、商業顧問、會計師、貨運代理人、政府官員和其他專業人士在內的當地夥伴網絡協助。

紐西蘭連續第4年榮獲全球第1名,新加坡緊追在後。排名在前的還有香港(第3名)、丹麥(第4名)、南韓(第5名)和美國(第6名)。名次超越台灣的其他經濟體還包括喬治亞(第7名)、英國(第8名)、挪威(第9名)、瑞典(第10名)、立陶宛(第11名)、馬來西亞(第12名)、模里西斯(第13名)和澳洲(第14名)。中國的排名不斷進步,從2018年第78名、去年46名,上升至目前的31名。

2020年經商環境報告以《處理造成沉重負擔的監管措施》為題,強調政府政策在讓企業得以有效運作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報告表示:「目標是鼓勵高效率、透明且易於實施的監管,俾使企業蓬勃發展。」報告還指出,「經商便利度排名前數名的經濟體並非未實施監管,而是其政府設法制定法規促進市場互動,卻不會對民間產業的發展造成不必要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