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8月宣布將出售66架F-16V給台灣,金額約80億美元,前一次美國出售先進戰機給台灣,是1992年老布希政府時代的事,當時同意提供較為早期的F-16機型。
美國這兩次對台軍售相隔超過1/4世紀,在這期間,中國投入大量經費提升軍力,近年對台軍事威脅態勢益加明顯。中國派遣戰機與軍艦繞台灣航行,強迫跨國企業在官網稱台灣為中國的一省,藉著限制大陸民眾訪台來打擊台灣的觀光業,拉走台灣的好幾個邦交國,並且利用傳統及社群媒體試圖影響台灣的選舉。
北京的意圖是要恫嚇台灣,迫使台灣接受「一個中國」模式,且此舉可能危及台灣的主權與得來不易的民主體制。
台灣軍機的機齡逐年老化,許多關心台灣安全的人士早就強調台灣需要新的戰機,因此多數專家對於美國同意出售F-16V都表達誠摯歡迎之意。
但有位人士獨持異議:曾在歐巴馬政府任職的麥艾文。
這位前任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在紐約時報發表評論說:「要出售武器給台灣,永遠沒有好的時機,但現在這個時間點,可能是最糟的。(美中)貿易談判將會僵持不下,中國將試圖強力打擊美國企業,而且中國將會出現陰謀論,認為美國支持台灣跟香港情勢有關聯性。」
麥艾文應該說,對台軍售永遠不會有完美的時機,因為不論在什麼時間點,北京一定都會抱怨。但對於中國的反對立場,美國必須以平常心看待,不然就等於讓中國有權否決美國任何強化台灣防禦的作為。
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美國對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的義務應當格外具有意義。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明文規定「美國將使台灣能夠獲得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
有關對台軍售的決定,須取決於台灣自身的國防需求,包括對於台灣安全威脅嚴重性的評估。軍售對於第三方可能造成何種衝擊的揣測,不應該影響對台軍售的決定,如果第三方本身就是台灣安全威脅的主要來源,就更不應該在意。
除了F-16戰機,美國最近也批准對台出售艾布蘭戰車與刺針防空飛彈。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都是最先進的武器系統,並非批評美國人士宣稱的過時武器,或美國淘汰的軍備,而是美國軍方正在使用中的武器。
最近幾個星期在香港的嚴重示威,對台灣與全世界應該是強而有力的提醒,讓世人再次體認台灣民主制度的可貴,以及有能力捍衛民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