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服務僑外投資人  

調整後的政府組織著重於致力協助企業排解問題。

自今年初起,台灣主管投資事務的政府機關整併為投資台灣事務所――這是一個新的傘型組織,特色是以一株稻穗作為識別標誌,象徵台灣饒沃的經商環境。

投資台灣事務所係整合經濟部旗下三個機構:

  • 投資審議委員會:主要負責監督外來投資批准程序,以及台灣企業海外投資申請。
  • 投資業務處:領導促進對台投資,並協助本地企業投資他國,尤其是台灣新南向政策鎖定的南亞或東南亞國家。
  • 招商投資服務中心:隨時協助既有或新成立的外資企業,解決其所面臨的任何問題。

前述組織整併的目的是讓各機關得以更妥善分享資源,以達成促進更多外來直接投資流入台灣的共同目標,以及擴展台灣企業在全球市場的角色。同時兼任投資台灣事務所執行長、投資業務處處長和投審會執行秘書的張銘斌舉例指出,投審會多年來已批准逾4萬起僑外投資案和超過6萬件的對外投資計畫,其所蒐集的大數據可作為投資推廣工作的有用參考。

前述組織整併是行政院長賴清德吸引更多僑外資投資台灣行動的一環。過去一年中,賴清德為了創造就業和刺激經濟成長,每月都會主持兩次旨在促進投資流的跨部會會議。張銘斌表示:「(賴清德)院長指示我們要更加主動,不要只是坐等投資人來向我們求助,而是要主動出擊,聯繫並邀請投資人善用我們的服務。」

因此,張銘斌和部屬不但主動接觸外國商會和其它組織,還參加產業活動。例如今年九月,投資台灣事務所贊助台北市美國商會在台第六十七週年酒會,藉此傳布訊息――投資台灣事務所可充當「一站式服務中心」,幫助企業和包括地方當局在內的台灣政府打交道。

投資人求助的最常見類型問題(其實在求助個案中占50%以上),就是尋找可供營運的合適土地或現成工廠建築。投資台灣事務所擁有龐大的潛在備用地資料庫,還可利用經濟部工業局和各地方政府彙編的資料。

潛在的新投資者前來尋求創辦事業協助時,投資台灣事務所會指派一名工作人員擔任「天使」,指導投資者完成向投審會申請投資許可、向經濟部商業司進行公司登記,以及達成地方政府各項要求等程序。

投資台灣事務所的另一項重要職責,就是宣揚台灣是適合外國人才居住和工作的一流地點,尤其適合抱持創辦新創公司想法的有志創業年輕人。投資台灣事務所除了在「全球競才方案」網站彙整大量台灣就業法規和工作機會資訊外,還派遣攬才代表團前往加州、波士頓和日本,並和全球各地約40所大學建立合作關係,包括加州大學的爾灣和河濱分校、新加坡國立大學,以及日本的神戶大學、早稻田大學和明治大學等。

此外,投資台灣事務所也加強扮演促進投資的角色。過去經濟部的60多個海外代表處主要處理貿易事務;現在其中24個代表處也負責招攬對台投資,或爭取和台灣夥伴在第三國合作投資的機會。台灣外交使團人員也接獲外交部的類似指示,新增促進投資的職責。

台灣所尋求的這類投資並不限於傳統模式的製造業務。張銘斌指出:「也可以是其他類型的活動,例如區域營運中心、研究中心或物流中心。」

為了因應新增的職責,投資台灣事務所最近擴充原有24名工作人員的編制,透過向其他政府機關借調的方式,增添10名人員。張銘斌表示,他也正努力對投資台灣事務所灌輸致力於「提供具有全球性視野的服務」思維。投資台灣事務所的目標並不僅止於為台灣本身招攬投資,更希望幫助台灣參與全球供應鏈,並和台資企業及其海外子公司建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