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農藥申請積案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每季都會召開會議,針對台北市美國商會《台灣白皮書》中尚未解決的建言進行討論。本商會各委員會和台灣主管機關官員參加於2月26日舉行的第三次季會時,本商會在議程中新增一項建言。此議題是在《2017年白皮書》出版後才浮現,但本商會認為其重要性足應獲得優先關注。

該建言由本商會農化委員會提出,內容涉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累積大量請求准予市售農產品使用新農藥的殘留容許量申請案。相關審核過程自2016年中開始變得十分緩慢,目前約有1,000件申請案尚待批准(期間仍不斷有新案提出),導致農民無法使用最新、最有效的農藥產品。

一般認為,審核變慢是因為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要求下,食藥署對食品安全格外謹慎。立委們呼籲對農藥風險評估採取前所未見的嚴格標準,並要求唯有在至少一個國家對某項農作物或農藥訂定殘留容許標準後,台灣才應比照辦理。

針對立委的前述提案,本商會的多家會員企業指出,台灣若訂定超越全球所有主要市場要求的獨一無二標準,會妨礙進口產品進入台灣市場,可能導致它國向世界貿易組織投訴台灣設立不公平的市場壁壘。此外,要求參考它國的農藥殘留容許標準,在執行上會有困難,因為台灣栽種的許多作物在其它市場並不常見。

讓積案問題雪上加霜的是,目前政府為了環保考量,有意在十年內讓台灣農藥用量減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聰賢曾提出此構想)。達成前述目標的最佳方法,就是推廣使用所需劑量較低、效果卻更高的新農業化學製品。新產品若因殘留容許標準問題而無法獲准開放,農民就無法選用。

國發會所主辦的前述季會,讓與會者有機會探討食藥署和農委會如何改善協調以加速審核過程。本商會執行長傅維廉表示,「這是一次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交流」,「現在的考驗就在於台灣政府能否清除積案,讓經過改良的農藥無須經歷不當延誤就能進入台灣市場;政府須及時提出明確且透明的殘留容許標準制定程序,且須符合科學原則和國際標準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