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台灣旅行法》  

近幾年,台北市美國商會都會在每年出版的《台灣白皮書》中,以「對美國政府的期待」為題撰文,強烈主張美國政府的高階官員,應該更常訪問台灣。一如在2017年白皮書中提到的,「商會從過往經驗體認到,美方高階官員定期造訪台灣,對於強化台美雙邊關係,以及支持在台營運的美商企業,都有極大助益」。

過去17年來,竟只有一位內閣級別美國官員訪台,就是2014年4月訪台的美國環保署署長Gina McCarthy。相較之下,2015年單單一年之間,就有多達六位美國內閣閣員正式訪問印度。

印度當然是重要大國,但是印度與美國之間的貿易往來總額,並沒有比台美之間貿易量多出很多。去年,印度以677億美元對美進出口貿易總額,成為美國第九大貿易夥伴,而台灣只比印度稍稍落後一些,台美進出口貿易總額達到654億美元,位居第十。

美國對台灣、印度這兩個重要貿易夥伴的待遇,是如此懸殊,我們不難得出結論,這其中政治因素的影響,恐怕遠大於經濟因素。顯然,每當中國認為美國政府似乎給予台灣有如正常國家的待遇,都會借題發揮,表示反對。

即便是否讓官員海外出訪,決定權仍在美國政府的行政部門,美國國會的意見,仍有極大影響力。台北市美國商會很樂見《台灣旅行法》法案在今年送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以「鼓勵美國、台灣雙方各種階層的互訪」。在美國國會兩黨之間鮮少友好合作的此刻, 這項法案能同時獲得分屬兩大主要政黨議員的支持,尤其可喜。

進入眾議院的法案,由共和黨籍眾議員Steve Chabot、Ed Royce,以及民主黨籍眾議員Brad Sherman提出,已被眾院外交委員會的亞太小組通過,並交由外交委員會研議。參議院方面,內容類似的法案,則是由共和黨參議員Marco Rubio、Jim Inhofe、Cory Gardner,以及民主黨籍的Sherrod Brown、Robert Menendez與Gary Peters共同提出。

對於美國國會來說,此項法案若能順利通過,代表國會明確認可美國政府各種階層官員,可以訪問台灣,與職級相當的台灣官員會面,而台灣高官也可訪美,「在能獲得適度尊重的情況下,與美國政府官員會面,包括美國國務院、國防部,以及其他內閣機關的官員。」

參議院版的法案,還進一步要求國務卿必須一年兩次向參院、眾院個別的外交委員會提交報告,說明美國行政部門官員造訪台灣的情況。

台北市美國商會籲請美國國會議員強力支持《台灣旅行法》,藉此鞏固美國與同樣重視民主、人權價值之重要貿易夥伴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