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之利,台灣能否同享?

Social Media Networking Communication Connecting Concept

與主流的私有制不同,「共享經濟」的特色,是貨品、服務的生產與消費,由人們共享。Wikipedia(維基百科)、Couchsurfing(沙發衝浪)這類早期非營利網站應是共享經濟的濫觴。2005年,第一個大規模自行車共享系統,在法國里昂出現。四年後,台灣自己的YouBike計畫在台北市展開。

2008、2009年間全球金融危機之後,共享經濟隨著行動網路、智慧手機的崛起,有了爆炸式的成長。2009年創立於舊金山的叫車服務應用軟體公司Uber(優步),在2015年已經是世界上最有價值的新創公司,目前預估市值達到680億美元。旅宿分享平台Airbnb則是世界上價值第四高的新創公司,預估市值達到300億美元。

共享經濟具有高度破壞性的力量,席捲了全球,導致許多國家政府主管機關強烈反擊。批判共享經濟企業的人說,這些公司用逃稅等惡質行徑,換得削價競爭的能力,藉此超越競爭對手。為了保護計程車司機,西班牙、南韓等國政府對Uber下了禁令。紐約市最近則通過一項規定,把不滿30天的住宅空屋短租視為非法。這將使Airbnb在它所經營最大市場的生意受到衝擊。

截至目前,台灣的主管機關,對Airbnb或Uber這兩個規模最大的共享經濟在台外商都不太熱衷。Airbnb頗早就尋求與主管機關溝通互動,也避免與主管機關直接衝突。但是Airbnb的房屋短租模式,在台灣仍與現行法規有所扞格。Uber與主管機關的互動型態則是比較緊張,也多次被處以罰款。

有鑑於台灣目前的經濟困境,這包括了外國直接投資的低落,市場觀察家認為,台灣的主管機關最後有可能會採取比較緩和的態度。他們指出,如果主管機關態度再不調整,國際企業可能會以為台灣不歡迎這些新的商機,因而減少投資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