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動電力市場改革

10月19日擬定的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旨在協助促成蔡英文總統重視的兩項施政計畫:非核家園與大幅增加再生能源發電比例。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院若通過,會以兩階段來推動施行。

第一階段預計費時兩年半,將讓綠能電廠直接把電力賣給顧客,可透過民間自己的輸配電系統,或透過公營台灣電力公司擁有的電網。能源局人員指出,第二階段預計以6年時間完成,將分割台電為旗下有兩間子公司的控股公司,亦即一家發電公司、一家負責輸配電的電力網公司。這兩個公司都會繼續維持公營、接受政府管控,並將進一步開放發電市場讓民間企業投資。此修正草案也再次確立了停止核電的目標,同時成立基金,推動目前3座核能電廠的除役工作。

蔡英文政府對於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有宏大願景,要投入1兆4千億台幣來推動。目標是在2025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20GW、離岸風力發電裝置容量達到 3GW。蔡政府的立場是,開放電業市場,對於發展再生能源、同時避免電價高漲衝擊消費者或台電財務因此陷入絕境,相當重要。

不過這個修正草案也帶來幾個問題。從建置所需成本來說,再生能源系統比傳統發電系統價格高昂,台灣也採納其他許多國家的作法,推動了政府電力收購制度,希望藉由這個政策機制,提供再生能源發電廠比較好的收購價格,鼓勵業者增加對再生能源設備的投資。這類電力收購機制,通常是為期15到20年的長期電力購買合約。例如,到2017年,台灣約970MW的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絕大部份都會來自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其1度電的政府收購價格是台幣6.02元。地面設置型太陽光電系統的電力收購價是1度電4.35元,浮動式系統則是1度電4.87元。相較之下,消費者購買電力的平均價格,僅1度電2.8元。

除此之外,在台灣,陸域型風力發電的裝置容量約有700MW,1度電價格約2.88元(接近一般用電戶負擔的電價)。但是仍處於早期研發階段的離岸風力發電,政府收購價格將達到1度電5.98元。生質氣體(主要來自養豬場)所產生的電力,1度價格則是5元。

與消費者目前負擔的低電價相比,政府收購電價較高,不免衍生出一些問題:用電者,尤其是那些大規模的上市公司,會為了追求綠能願意負擔更高昂的電費?政府官員指出,再生能源發電的實際成交價格,可以讓買賣雙方之間自行協商,買家也可能因此獲得比較低廉的價格。但是這也帶出另一個問題:再生能源電廠是否願意以低於政府收購電價的價格賣出電力?一般而言,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產出電力僅能達到裝置發電容量的15%及30%,提高了每1度電的成本。

台灣政府認為,這些問題的答案,就在以減緩全球暖化為目標的協議,亦即去年11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協議完成的巴黎協定。接續京都議定書的巴黎協定,要求締約國大幅減少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雖然台灣並非聯合國成員,亦非巴黎協定締約國,台灣政府仍盼望透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規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另外,台灣政府也瞭解,台灣出口至歐盟、美國產品的碳足跡,必須接受檢視。

蔡英文政府認為,由於企業必須在碳足跡減量上有所成果,這會刺激對再生能源的需求。有官員甚至預期,這會拉抬再生能源的價格,使其超越政府收購電力時設定的電價。修法如果成功,再生能源電廠可以選擇以經過協議的電價直接把電力賣給消費者,或是以政府開出的收購電價,把電力賣給台電。此外,再生能源電廠也不需要自己布建連結顧客端的電纜,可以把一筆輸電費繳給台電,利用台電本身的輸配電系統傳輸電力。

在台灣有相當營運規模的跨國企業,例如Google、Apple,希望藉由推動此項修正草案獲得更多再生能源電力。

修正草案設定的改革第二階段,亦即台電組織改造,是牽連更加廣泛的重大改變。雖然草案設定的目標與民進黨長期主張的台電民營化目標仍有差距,仍會為鬆綁電力市場做出貢獻。這個修正草案,可說是推動台電民營化的陣營和台電強大工會力量之間達成妥協的結果。

草案中提出的運作模式,看起來是結合了不同國家作法的混合體。例如,某些美國州政府允許發電、電力零售業者之間彼此競爭,但是政府不是掌握了電業公司所有權,就是對輸配電網路有嚴格的管控。這種制度也會讓消費者直接從電廠購買電力,其中有相當部份是再生能源電廠。德州、加州、美國東北部等讓電力市場自由化的地區,再生能源都有顯著發展。然而美國並沒有採取政府收購電力的作法,卻是利用各種租稅誘因或其他財務機制,來刺激再生能源的發展。德國也有一個部份自由化的電力市場,其政府收購民間產出電力的財源,是向住宅用電消費者開徵一項特別稅,無論其發電來源是哪一種。

此次修法可能帶來相當巨大的變革,但是新的體制實際運作情況仍需觀察。再生能源的供應將同時有民間、公營兩種管道就是一例,然而這套看似新穎的作法能否成功,取決於全球能源市場情勢。台灣政府曾宣示不提高電價,修法內容中,也包括了電價相關規定,以及穩定電價的基金。修法內容也提到,要保障電廠每年淨利,這似乎表示如果市場無法以較高價格購買再生能源,政府將負擔新增的費用。

立法院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的期間,台北市美國商會的許多會員企業會持續追蹤相關發展。製造業者擔憂的是,台灣是否能以合理價格維持電力供給的充足穩定,也有其他業者對於再生能源發電及使用領域可能有的商機,充滿了期待。